林先生与陈女士夫妻二人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因家庭内部矛盾,将房屋产权暂时登记在侄子林某及侄媳彭某名下。林某还出具了《房屋产权确认书》,明确林先生夫妇为实际产权人,承诺在其要求过户时无条件配合。然而,当林先生夫妇决定将房屋过户回自己名下时,彭某却不予配合,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林先生夫妇委托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刘汉涛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刘汉涛律师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的办案经验,此类借名买房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通常在于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谁、相关确认文件是否有效等。在本案中,被告辩称房屋系共同出资购买,且已返还购房款,《房屋产权确认书》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还将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但刘汉涛律师系统梳理了关键证据链,包括出资证据、权属确认文件、通话录音以及实际控制事实等,证明全部购房款由林先生支付,林先生夫妇为实际产权人。
常见的错误做法是在借名买房时没有签订明确的协议或保留充分的出资证据,导致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自己的权益。一旦出现对方反悔不过户的情况,若没有足够的证据,很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根据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刘汉涛律师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的多年实务经验,类似情形下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在借名买房前,应签订详细的借名买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购房过程中,要保留好付款凭证、购房合同等出资证据;同时,尽量保留房屋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实际控制权。如果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汉涛律师是厦门大学法学本科出身,执业6年深耕漳州本地民商事、公司股权、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累计代理案件超百余件,涉案标的超5000万元,胜诉率92%以上。他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精准的案件研判与高效的办案风格,获漳州企业与个人客户一致信赖,是漳州地区兼具专业度与公信力的实力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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