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领域,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中若一审败诉,很多律师会采取继续围绕原有的证据和法律观点进行上诉,试图说服二审法院认可一审中未被支持的诉求,比如强调自身的股东身份和协议约定,但可能因证据不够充分或者论证角度缺乏新意,难以改变原判结果。
然而,在梁XX与何XX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金银兰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她执业6年,经办案件230+,有着丰富的经验。在二审中,她提交了关键证据——一份由全体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这有力地证明了协议的完整性和梁XX的股东签约身份。同时,严格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何XX向案外人的付款无论性质如何,均不能免除其向合同相对方(梁XX)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
按照常规,若没有新的有力证据和独特的论证思路,二审很可能维持原判,梁XX无法获得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但实际结果是,二审法院采纳了金银兰律师的意见,撤销原判,改判支持梁XX的诉讼请求。与常规结果相比,梁XX从一审败诉转变为二审胜诉,成功拿到了应得的股权转让款。
在婚姻纠纷方面,离婚案件中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很多律师在二次起诉时往往还是围绕夫妻感情不和的一些常规证据进行举证和辩论,如双方争吵、分居等情况,但可能难以精准把握法律新规定带来的胜诉契机。
不同的是,在卜XX与豆某某的离婚纠纷案中,金银兰律师准确把握了《民法典》关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新规定。以此为核心法律依据,结合双方长期分居、关系未改善的事实,有力论证了感情破裂。同时,从子女生活现状、性别需求、本人意愿等角度,提出了“子女各抚养一个、抚养费互不承担”的合理方案。
常规情况下,二次起诉离婚可能因证据不足或论证不充分仍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在子女抚养权分配上难以达成合理方案。
而实际结果是,法院采纳了金银兰律师的意见,判决准予离婚,并按照合理方案分配了子女抚养权。与常规结果相比,不仅成功实现了离婚诉求,还为子女抚养权问题找到了合理的解决办法。
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对于涉嫌合同诈骗的案件,很多律师可能会从一些常见的角度进行辩护,如强调行为人有一定的履约行为等,但可能无法精准抓住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但在代理某公司涉合同诈骗案时,金银兰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向检察院提出了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律师意见。重点指出:现有证据难以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保证金的故意,项目背景真实存在,资金部分用于经营,案发后有一定退赔行为,更符合民事纠纷特征。
常规情况下,若证据没有明显漏洞,案件很可能会进入审判程序,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面临有罪判决的风险。
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与常规结果相比,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罪释放,避免了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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