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说说张X与李X的不当得利纠纷。张X和王X是合法夫妻,可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张X同意,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了李X,包括转账和买车。张X发现后,委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丹律师,要求李X返还56723.35元、豫LD23599五菱牌小型新能源汽车一辆,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并公开道歉,让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李X则辩称源汇区法院没管辖权,自己和王X是朋友,经济往来是正常借款还款,车是赵X买的,不构成不当得利。王X也说和李X是朋友,经济往来正当。赵X也说车是自己贷款买的,让驳回张X的诉请。
法院审理时,各方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焦点提交证据。最后,法院认定王X与李X是情人关系,王X给李X的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X构成不当得利,需返还56608.35元。但因为车登记在赵X名下,且赵X有还贷证据,所以不支持张X返还车辆和过户的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道歉也因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予支持。
第二起是周XX、吴XX与郑XX的名誉权、隐私权纠纷。周XX和吴XX是母女,周XX和郑XX是婆媳。2021年8月起,周XX和郑XX一家有了矛盾,周XX还发现配偶婚内出轨。郑XX在抖音发了很多侮辱周XX和吴XX的言论,还散布隐私信息,导致网友恶意评论,周XX还被诊断出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周XX和吴XX委托李丹律师,要求郑XX停止侵害、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40000元及律师费、诉讼费。郑XX辩称自己没侮辱诽谤,是对网友的合理阐述,还说周XX母女也在网上攻击她,已另案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定郑XX构成对周XX、吴XX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要停止侵权、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但律师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最后一起是赵X,孙X,周X的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赵X是周X的母亲,孙X和周X是夫妻。赵X说2015年孙X和周X买房时,自己付了首付款和契税311360元,孙X开鲜果铺时,自己又付了转让费、房租、装修费和进货费等952508元,这些都是借给他们的钱,要求两人共同返还。孙X则称赵X没证据证明有借贷合意,钱不是借款,周X在离婚诉讼期间的自认不算数,店铺是家庭共同经营,赵X的出资是投资。周X一审认可借款事实,二审没到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赵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赵X没证据证明和孙X、周X有借贷合意,购房款和店铺出资都不能认定为借款,驳回了赵X的上诉请求。
这几个案例给我们提个醒:在婚姻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要谨慎,避免擅自处分。遇到名誉权和隐私权被侵犯,要及时保留证据维权。借钱给别人,一定要有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6年,承办过超800起案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就有800余件。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还有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时格外从容。在这3起案件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这就是这几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