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海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直播GMV未达口头预期为由,向吉林省松原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吉林省XX公司返还106万元合作费用。面对原告的起诉,吉林省XX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缺乏应对此类电商直播服务合同纠纷的经验,且担心高额的费用返还会给公司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就在此时,吉林省XX公司找到了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的胡多兵律师。胡多兵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债权债务领域,尤其是合同买卖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处理过百余件相关案件。当胡多兵律师了解到这起电商直播服务合同纠纷时,他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把握电商行业的交易规则以及合同条款的解读。他初步决定采用“积极抗辩+反诉反击”的双重策略来应对这起案件。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胡多兵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他深知电商行业“推广费按推广价值结算”的规则,深刻厘清了“坑位费”与“按效付费”的核心区别。在紧张的诉讼时限内,他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出击。一方面,他直击合同公平性漏洞,抗辩原告违约在先,详细厘清费用性质,有力地驳斥了原告的固定费用主张。他指出,原告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片面解读,按照行业惯例,推广费应根据实际推广价值结算,而不是原告所主张的固定费用。另一方面,他精准提出反诉请求,以原告根本违约为由主张合同法定解除,同时质证原告证据瑕疵,否定其违约金主张。
与普通代理可能采取的单纯被动应诉策略不同,胡多兵律师的“抗辩+反诉”双重策略为案件带来了截然不同的走向。普通代理可能只是围绕原告的诉求进行被动抗辩,而胡多兵律师通过主动反诉,形成了与原告本诉的有效对抗,掌握了案件的主动权。
最终,法院判令解除案涉《电商直播服务合作协议》,驳回原告全部核心付款诉求,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违约金、费用追偿主张;被告反诉解除合同诉求获全额支持,无需向原告返还任何推广费,成功为委托人避免超百万元经济损失,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商业权益。
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胜诉,但胡多兵律师也为委托人保留了后续可能的权利。如果原告在后续有其他不合理的行为或主张,委托人可以依据已有的判决和相关法律规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胡多兵律师的这一安排,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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