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在河北省承德市,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承包了“河北省围场县XXX基地项目(XXX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并把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了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2024年X月2X日,颜XX经XX公司雇佣人员姚XX介绍,到该项目工地干活,从事挖孔和浇筑工作,没签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0月30日下午,颜XX在坑口作业时摔到坑里受伤,被送医救治。之后,颜XX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裁决双方自2024年X月2X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XX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核心争议点
第一,颜XX与XX公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院查明,颜XX在XX公司承包的项目中工作,2024年10月24日后其工作由XX公司员工李XX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受伤医疗费也由XX公司垫付。XX公司主张与XX公司是劳务分包关系,颜XX是XX公司雇佣人员,相关责任应由XX公司承担。颜XX则称,XX公司施工部分完成后,XX公司人员要求工人直接为其干活,此时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法院认为,劳动关系认定要综合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劳动内容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要件。本案中,颜XX受XX公司管理,工资由其发放,虽未签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XX公司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颜XX是XX公司雇佣人员,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二,XX公司代付工资和垫付医疗费能否认定为履行用人单位义务?
法院查明,因XX公司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XX公司在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下代付工资,还垫付了颜XX的医疗费。XX公司称这是人道主义行为和代为支付行为,不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颜XX认为这是XX公司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的体现。法院认为,XX公司不能证明是代XX公司支付工资和医疗费,其垫付行为应视为履行用人单位义务,进一步证明了颜XX与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第三,承德XX公司的退场时间如何认定?
法院查明,XX公司称承德XX公司于2024年10月2X日左右撤出施工项目,XX公司对此有异议,认为承德XX公司未明确退场,且按施工群聊天记录,其施工至11月初。承德XX公司提交沙石料证明,称10月1X日之后不是其干的活。法院认为,该证据无法核实真实性,不予采信。一审法院认定承德XX公司于2024年10月2X日左右退场有相应证据佐证,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驳回XX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确认XX公司与颜XX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劳动者去工作,一定要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关键信息。如果没签合同,要注意保留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用人单位也要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结尾
这起案件中,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确认了颜XX与XX公司的劳动关系,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代理这个案子的,是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的李岩律师。虽然李岩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劳动纠纷案件有一定数量。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