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挑战与律师介入
原告黄XX以被告王某田、董某拖欠租金、单方违约为由,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七项诉讼请求,诉请金额超140万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的阎乔律师受被告委托介入此案。阎乔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案件200余件,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全面抗辩策略。
多维度抗辩策略实施
在庭审中,阎乔律师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仔细翻查这些证据后,论证被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实际腾退房屋,2024年5月5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凭借在民法领域多年的实务经验,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大幅核减。
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阎乔律师从三方面展开抗辩。他熟知《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案涉合同为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违约条款显失公平;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远超其实际损失;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应予以调减。同时抗辩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将违约金大幅核减,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
胜诉成果与专业价值
阎乔律师作为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在案件中还驳斥了原告免租期租金全额返还主张,实现金额酌定核减;精准核算费用承担期间,驳回不合理水电物业主张;主张押金抵扣相关费用,进一步减少被告实际付款责任;合理分配诉讼费,减少被告诉讼成本。最终,原告超140万元的诉请仅获139395.44元支持,成功为当事人减少超90%的赔偿责任,其核心抗辩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实现了诉讼成本与赔偿责任的双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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