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手握某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满心以为能顺利收回威海某公司所欠的88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当他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时,却惊悉威海某公司已于2022年注销登记。许某手中仅有裁定书,对于公司注销情况一无所知,陷入了追款无门的困境。
2022年底,许某焦急万分地找到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戴芬芳律师。戴芬芳自201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股东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商事争议。面对许某的难题,戴芬芳深知关键在于证明股东恶意注销公司逃避债务,她决定从工商档案入手寻找证据。
距离诉讼时效届满还剩最后15天。
第1天,戴芬芳完成委托手续,迅速前往威海某公司登记地的工商部门,申请调取该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
第2天,成功获取工商档案,仔细查阅后发现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威海某公司唯一股东,在申请简易注销时作出了“无债权债务”的虚假表述。
第3天,戴芬芳整理证据材料,起草起诉状,明确主张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清算,应对威海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4-7天,与许某沟通案件细节,对证据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第8天,向浙江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第9-12天,等待法院立案通知,期间与法院保持密切联系,跟进案件进展。
第13天,法院正式立案,戴芬芳开始为庭审做准备,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庭审策略。
第14天,模拟庭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演和应对。
第15天,准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戴芬芳依据调取的工商档案等证据,清晰阐述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恶意注销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3年1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威海某公司股东,未依法清算导致许某债权未获清偿,应承担清偿责任,判决其返还许某借款88000元,并赔偿相应利息。虽然法院判决支持了许某的诉求,但考虑到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称无能力还款,戴芬芳在诉讼期间已申请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她告知许某,若公司不履行判决,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为许某保留了实现债权的最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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