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因涉嫌聚众斗殴和盗窃罪,一审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谢某及其家属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感到十分绝望,他们深知判决一旦生效,谢某将面临较长时间的牢狱生活。此时,谢某家属慕名找到了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莫川川律师。莫川川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与谢某的案件情况高度契合。莫川川律师了解情况后,第一反应是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寻找可能的突破口。
莫川川律师深知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的难度,尤其是在证据和事实基本固定的情况下。但他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决定从谢某的行为表现入手,挖掘可能存在的从轻情节。按照常规的刑事辩护路径,很多律师可能会局限于一审已有的证据和情节进行辩护,但莫川川律师没有这样做。他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发现谢某到案后规劝了廖某、李某等人到公安机关自首。而此时距离二审开庭时间已经非常紧张,莫川川律师在短短几天内,多次前往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中桥派出所,获取了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廖某的询问笔录,以此证明谢某的立功行为。如果是普通代理,很可能会错过挖掘这一重要情节的时机,导致无法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20XX年,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应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莫川川律师则坚定地为谢某辩护,指出谢某具有自首、立功、未成年人、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情节。在关于聚众斗殴方面,莫川川律师强调谢某主观恶性较小;在盗窃罪方面,指出其主观恶性较轻,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莫川川律师关于谢某立功的辩护意见,认定谢某的行为构成一般立功。法院认为原判量刑不当,予以纠正,改判谢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较一审减刑15%。
虽然二审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莫川川律师也提醒谢某及其家属,刑罚执行过程中仍有一些后续事项需要关注。例如,谢某在服刑期间可以通过良好的表现争取减刑、假释等机会。莫川川律师表示,他将持续关注谢某的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确保谢某在服刑期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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