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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损,律师助力获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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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617人看过
公司上市专业律师 徐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610996229
擅长领域:
咨询电话:13621630879
代表案例:7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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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资者周X因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致股票投资损失59,164.59元,无法获赔。徐晓律师团队在示范判决生效后,依据既定标准,申请调取交易数据、委托损失核定。推动上海金融法院作出赔偿判决,体现律师在证券纠纷领域专业优势,目前判决已生效。
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损,律师助力获全额赔偿

被告上市公司在开庭前,抛出了“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或原因力不大”这一观点,这对于投资者周X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程序劣势。由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本身就具有复杂性,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跨多领域专业知识,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高度依赖商业、金融与法律的专业判断,所以被告的这一观点给周X的维权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一审中,周X感觉胜诉希望渺茫,而此时,徐晓律师团队介入了此案。

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在证券信息披露合规及证券欺诈诉讼领域经验丰富、专业突出。面对被告的这一观点,徐晓律师转换了赛道。本案为系列平行案件之一,前期已有示范案件生效判决认定被告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并明确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事实。徐晓律师团队紧紧围绕这一关键,依据示范判决所确立的标准,展开了一系列行动。

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徐晓律师在证券纠纷案件处理方面有着独特的技巧。他带领团队向法院申请调取周X的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在法庭上,徐晓律师当庭展示了这些数据和核定结果。他详细地阐述了从虚假陈述实施日(2015年XX月XX日)至揭露日(2016年X月XX日)期间,周X因信任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而购入股票,后因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被揭露,导致股价下跌造成投资损失的过程。他通过清晰的数据和专业的分析,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呈现给法庭。被告代理人在面对徐晓律师的专业论证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原本坚定的“无因果关系”观点开始动摇,最后只能沉默以对。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赔偿原告周X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59,046.5元,并赔偿相应的佣金印花税损失,合计人民币59,164.59元。法院认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所受损失,依法推定为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被告需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不过,虽然此次投资者周X成功获赔,但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问题依然存在。徐晓律师深知,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后续可能还会出现执行难等问题。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徐晓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也一直在关注被告公司的资产状况等情况,为可能出现的执行问题做好准备。如果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徐晓律师会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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