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在与秦某、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收到借款却未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导致生效判决无法履行,还在取保候审期间下落不明,被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起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段某面临着实刑服刑的困境,此时她找到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莫川川律师寻求帮助。
莫川川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面对段某的情况,莫川川律师第一反应是仔细审查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寻找可能的辩护突破点。
在二审程序中,莫川川律师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规则,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要为段某争取改判,必须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上进行精准分析。莫川川律师提出,段某主观上并不存在恶意逃避或拒绝执行的故意,因其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将全部借款用于偿还秦某债务,但并不能以此推定段某主观上存在拒绝执行犯罪故意,一审判决认定段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事实错误。同时指出段某系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一审判决遗漏段某有自首情节。并且认为一审判决未综合考量段某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导致对其量刑畸重,建议对其适用缓刑或免除处罚。在紧张的二审时限内,莫川川律师采取了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规定的非常规策略。如果按照普通代理,可能只是简单强调从轻情节,很难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而莫川川律师的行动凸显了其专业价值。
最终,法院认为段某虽不构成自首,但鉴于其在法院执行程序期间能主动配合,以及本案的社会危害程度有别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采纳了律师改判缓刑的意见,撤销原判,改判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不过,此案虽已获得改判缓刑的结果,但段某仍需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仍可能面临收监执行的风险。莫川川律师告知段某要严格遵守缓刑规定,积极履行债务,为其后续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为当事人保留了顺利度过缓刑期、避免再次陷入法律风险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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