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骗局里,被告人郝XX可是深度参与。他从客户经理一路做到分公司经理,在线下门店卖力宣传公司理财项目,帮着投资人签投资协议,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高达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其实在郝XX投案之前,就已经咨询过陈律师。陈律师通过郝XX的描述,判断他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他赶紧去公安机关投案,要是能认定自首,对量刑会很有利。郝XX听从了建议。
到了后续辩护阶段,陈律师有自己的一套策略。他考虑到郝XX就职的公司涉嫌犯罪人数众多,很多人已经被判决有罪,所以目标就是为郝XX争取从轻量刑。陈律师和郝XX在看守所深入交流辩护意见,郝XX认可了律师的方案。
陈律师提出了几点关键的辩护意见:第一,郝XX是初犯、偶犯;第二,他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第三,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第四,他自愿认罪认罚,还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第五,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
法院审理的时候,对于“挂单”金额是否应从犯罪金额中扣减这一点,进行了详细审查。最终认为涉案人员按全额计算提成、奖励且可自行支配,“挂单”属共同犯罪协作互利,不应扣除。不过,法院认可了郝XX是从犯这一辩护意见。
综合考虑,法院认为郝XX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他是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决定对他从轻处罚。最终,郝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这件事给普通人提个醒,投资可不能只看高收益,得谨慎再谨慎。要是发现公司有类似非法集资的行为,千万别参与。还有,一旦不小心卷入案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罚。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这些年,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正是因为他多年的积累,才能在这个复杂的非吸案件中,精准地为郝XX找到从轻处罚的突破口,提出合理有效的辩护意见,让郝XX得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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