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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未实缴是否可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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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205人看过
导读:原股东未实缴在一定情形下可作为被执行人。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且原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该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原股东未实缴是否可作为被执行人

在商业活动中,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离不开股东的出资。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债务纠纷债权人发现公司的原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就会想知道原股东未实缴时能不能把他列为被执行人。这不仅关系到债权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涉及原股东的法律责任问题。那么,原股东未实缴到底可不可以作为被执行人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原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偿债,原股东未实缴出资,是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

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有业务往来,乙公司欠甲公司一笔货款。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乙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且乙公司的原股东丙未实缴出资,那么甲公司就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将丙追加为被执行人。

二、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

要将原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这是前提。二是原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三是原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行为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债务。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申请执行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例如,丁公司被法院判决向戊公司支付赔偿款,但丁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支付。经过调查发现,丁公司原股东己在公司成立时承诺出资100万,但只缴纳了20万,还有80万未实缴。这种情况下,戊公司就可以考虑申请追加己为被执行人。

三、申请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流程

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明申请追加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公司财务报表等,以证明原股东未实缴出资以及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作出裁定,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原股东如果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比如,庚公司在申请追加辛公司原股东壬为被执行人时,提交了辛公司章程、壬的出资情况说明以及辛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追加条件,裁定追加壬为被执行人。

四、原股东的抗辩理由

原股东如果被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可以提出一些抗辩理由。比如,原股东已经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并且在转让时已经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的情况,受让人同意承担出资义务。或者原股东有合理的原因导致未实缴出资,如遭遇不可抗力等。

例如,癸公司原股东子将股权转给丑时,明确告知丑未实缴出资情况,丑也书面承诺承担出资义务。后来癸公司债务纠纷中,债权人申请追加子为被执行人,子就可以以股权转让且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为由进行抗辩。

原股东未实缴出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但后续还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原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对其个人财产的执行范围如何确定,原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会产生新的纠纷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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