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生活中是一件大事,涉及到情感、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问题。很多人在决定离婚后,都希望能尽快把手续办完,开启新的生活,于是就会关心现在去办离婚手续当天能不能完成。这得看具体情况,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不同的时间要求。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协议离婚当天无法完成
协议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拿到回执单开始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就开始了。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所以,协议离婚当天肯定办不完。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他们就进入了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这婚就离不成。
二、申请期满后办理离婚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带着相关材料,像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情况。审查通过后,才会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30天冷静期过了,他们得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去,就相当于他们不想离了。
三、诉讼离婚时间不确定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的时间就比较难确定了。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比如小王起诉和妻子离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正常情况下六个月能审结,但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时间就可能会延长。
四、诉讼离婚流程及所需材料
诉讼离婚得先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证据,像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开庭审理。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比如小赵起诉离婚,他就得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证据,这样在法庭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手续能不能当天完成,协议离婚肯定不行,得经过冷静期和申请发证等程序;诉讼离婚时间更不确定。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难、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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