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到缅甸,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超牛组”,干了约2个月的引流、聊天辅助工作。这个诈骗集团用“杀猪盘”手段,骗了境内139名被害人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他构成诈骗罪,且是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基于此,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蔡X对指控无异议,他的辩护人高志博律师则提出,蔡X在诈骗集团里只是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没领工资、没参与分赃,没有任何违法所得。同时,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要抚养未满周岁的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请求法院酌情降低罚金。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查明,蔡X确实在2021年4月偷渡至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参与了约2个月的辅助工作。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实施诈骗,造成139名被害人3600余万元的损失。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此外,高志博律师提交的相关情况说明证实了蔡X家庭的经济困境,这些都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蔡X作为犯罪集团的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同时,蔡X经传唤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对于高志博律师提出的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法院认为判处较低罚金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本案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涉及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同时,家属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律师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家庭状况,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对于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要及时保留证据,配合警方调查,通过合法途径挽回损失。
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虽然蔡X参与了诈骗集团的犯罪活动,但最终在量刑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理,尤其是罚金数额大幅降低。这一结果离不开高志博律师的精准辩护。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就有百余件。他深厚的法学功底,是在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学习时打下的基础。在本案中,他没有盲目做无效辩护,而是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蔡X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结合。这种专业务实的态度,让他在办理复杂刑事案件时游刃有余,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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