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杨X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与李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交警部门认定杨X负事故主要责任,李X受伤住院后自行委托鉴定为十级伤残,并诉至法院要求杨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2716.99元。杨X对事故责任划分存在异议,并且认为李X诉请的赔偿费用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却苦于不知如何应对。
杨X他找到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俞云才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等多个法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交通事故纠纷虽然并非他最擅长的刑事辩护领域,但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让他有信心处理好此案。俞律师了解情况后,第一反应是要对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进行仔细审查,为杨X争取合理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俞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他熟悉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和举证期限,针对原告提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三期鉴定、收入证明等各项证据逐一提出专业质证异议。同时,他在紧张的时限内提交了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垫付医疗费的转账记录完成举证。按照普通代理的做法,可能只是简单地对证据进行表面质证,但俞律师深知这些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他详细分析每一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为后续的抗辩打下坚实基础。
在伤残重新鉴定程序中,俞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照常规路径,当事人可能会对重新鉴定存在抵触情绪,但俞律师明白这是一个公正解决问题的机会。他引导杨X正确看待重新鉴定,并且在鉴定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律师的多项质证意见与合理主张。未按原告单方鉴定认定误工期,而是依法酌定相关赔偿期限并按法定标准核算各项损失。
2025年,本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原告合法损失合计154186.77元,酌定杨X承担70%的事故责任,扣除其已垫付的医疗费4126.6元后,仅需赔偿原告103804.14元,大幅核减了赔偿金额。虽然案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俞云才律师也告知杨X,如果后续原告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并提起上诉,他们将继续做好应对准备,为杨X保留合法的抗辩权利。俞律师的这一安排为杨X在可能出现的后续程序中保留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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