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梁某某在水库溢洪道右侧擅自修建设施并垦植,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却被原告以“水库管理范围未确权、处罚事实认定错误”等理由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这正是曾惠媛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她是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
面对复杂的案件,曾惠媛制定了清晰的代理思路。她深知明确执法主体合法性是关键,执法局作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这一判断源于她在法院工作时,深度参与案件全流程办理,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和职能配置规定。
在夯实违法事实证据链上,她仔细梳理水利部门移交的线索材料、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证据的挑剔源于她在法院工作期间参与办理数百件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证据处理经验。
法庭上,原告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对于水库管理范围界定问题,曾惠媛提交《XX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等证据。这是因为她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硕士期间,专注于民商法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了解相关法规中对于管理范围划定的规定。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她准确指出原告行为违反的具体条例,依据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进行有力回应。对于执法程序问题,她详细陈述执法局的完整流程,证明程序合法。
曾惠媛还有一些独特的办案习惯。她在处理案件时,习惯把相关法规和证据材料像读故事一样读出声,以此来找出其中的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她从2023年开始执业以来,在办理大量案件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能让她更清晰地把握案件的逻辑关系。她还会在会见当事人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诉求,这也是她在多年办案中养成的敏锐洞察力。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了执法部门的合法行政行为。案件结束后,曾惠媛将一些办案心得整理成文档,分享给团队的其他律师。接下来,她还将为中国XXXX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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