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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法律难题不用愁,丁云龙律师解您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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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0 · 1146人看过
其他侵权专业律师 丁云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720191011685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870771319
案例展示: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具有15年法律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有着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从事律师执业以来,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细致办理每一个委托案件,竭诚热情为每个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竭尽全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委托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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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赣州,当面临复杂的法律纠纷时,很多人会陷入迷茫与无助。比如在婚姻家事方面,一位母亲辛苦生育孩子,却因户口登记问题无法顺利抚养孩子,还遭遇对方阻挠探视;在刑事领域,有人莫名卷入犯罪指控,面临着可能的牢狱之灾;在商事纠纷中,企业或个人出租房屋却遭遇长期拖欠租金,不知如何维权。这些困境就像一团迷雾,让当事人找不到方向。
赣州法律难题不用愁,丁云龙律师解您忧

丁云龙律师,就职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他拥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先后在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核心岗位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80余件,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行政案件120件,行政诉讼案件占比约20%。他还获得了众多荣誉,如《名人百科》2022年度法制新闻人物、律师行业先模人物等,是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

丁云龙律师为人严谨细致、敬业负责。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秉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他都会深入剖析案情,凭借专业素养与丰富经验,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方案。他不仅是法律专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战略师,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全方位考虑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下面来看丁云龙律师经办的几个精彩案例。

在金X与欧X、郭X等确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中,原告金X于2022年生育一子,因故将孩子户口登记在朋友郭X名下。后金X要求抚养该子遭拒,且郭X阻挠探视,金X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原告提交了身份证明、被告户籍信息、孕产记录、通讯记录、生活照片及视频等证据,主张其与孩子存在亲生母子关系。被告郭X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其为孩子的法律母亲,并主张收养关系成立。第三人欧Xx提交了基因检测报告及相关通讯记录,主张自身为孩子生物学父亲。法院委托进行亲子鉴定,结论显示第三人欧Xx、原告金X分别为孩子欧Xxx的生物学父亲和母亲。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金X是否具备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主体资格,以及既存的收养关系是否构成生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法律障碍。丁云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功论证父或母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金X与被告欧Xxx存在亲子关系,确认第三人欧Xx与被告欧Xxx存在亲子关系,帮助金X成功夺回了孩子的抚养权

在廖X、朱某、张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三名被告人在2024年1月成立“XX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员工通过社交平台虚构人设吸引特定年龄段单身女性关注,诱导其添加上游犯罪人员指定的社交账号,非法获利。2024年8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建议补充侦查。在庭审过程中,情况复杂多变,被告人甲申请更换辩护人,案件还经历了延期审理、变更起诉等。丁云龙律师凭借对检察与审判环节辩护要点的熟悉,通过有效的量刑沟通及证据论证,指出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未能证明所涉信息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最终,法院将罪名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根据具体情节对三名被告人作出了合理的判决。

在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叶X某受其儿子及儿媳委托,全权管理登记在其子名下的两处写字楼。原告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委托丁云龙律师代理此案。丁云龙律师首先厘清权属与代理关系,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接着固定租赁事实证据,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针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为原告追回了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

如果您在赣州遇到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不要犹豫,赶紧联系丁云龙律师。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或者添加微信,也可以前往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当面咨询。丁云龙律师团队提供免费初步案情分析,为您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帮助您在法律困境中找到出路,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在就行动起来,让丁云龙律师成为您值得信赖的权益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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