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再涉新罪还能再次获得缓刑,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然而,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却做到了。
20XX年X月,张X被兰州某公安分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当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张X委托了刘磊律师及其同事。刘磊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从业以来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接案后,刘磊律师及其同事立即展开了阅卷工作,并与张X进行了深入沟通。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他们没有异议,但案件的难点却十分突出。原来,张X曾因网络犯罪被判处缓刑,而本案案发时其仍处于缓刑考验期。
在与检察院沟通张X量刑时,承办检察官始终不同意对张X再次适用缓刑。这对于刘磊律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他并没有退缩,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入研究,他敏锐地意识到,虽然张X处于缓刑期再涉新罪,但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案例,还是有可能为张X争取到再次缓刑的机会。
案件进入法院后,刘磊律师及其同事与承办法官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他们向承办法官详细阐述了案件的情况,并提供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1998)高检研发第16号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同时还提供了相关的裁判案例。刘磊律师深知,在这种复杂的案件中,仅仅依靠理论上的依据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实际的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经过刘磊律师及其同事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张X本罪与前罪被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这一结果不仅为张X争取到了再次缓刑的机会,也体现了刘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刘磊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深入的阅卷、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与检察院和法院的积极交流,以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案例,成功地为张X在缓刑期再涉新罪的情况下争取到了再次缓刑的机会。这起案件也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证明了即使在看似不利的情况下,只要有专业的律师和充分的准备,依然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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