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郑X、易X借用建筑公司资质中标项目,建筑公司收取管理费。郑X又以建筑公司名义将部分劳务分包给王X。工程完工结算后,王X仍有大额劳务款未获清偿。一审法院仅判决郑X、易X承担付款责任,驳回王X对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这让王X陷入了追款的困境,法律关系的交叉和一审判决的走向如同死结一般。
定性:从合同效力切入责任主体
王X不服一审判决后,委托了执业5年的许青山律师提起上诉。许青山律师在承办过逾300件案件后,深知建设工程领域案件的复杂性。他首先从合同效力认定入手,个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并违法分包,案涉施工合同依法应认定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根据相关法律,承包人有权参照结算主张劳务款。在许青山律师看来,这是明确责任主体的关键前提。
突破:明确违法挂靠连带责任
许青山律师进一步分析,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属于违法挂靠。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欠付的农民工班组劳务款承担清偿责任,而非仅由实际施工人承担。许青山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要点,在上诉中主张建筑公司存在违法挂靠行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他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精准地指出了法律适用的方向。
核算:精准确认欠付金额
二审过程中,许青山律师全面梳理已付工程款凭证,核减已收款,重新确认欠付劳务款本金。他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了款项核算的精准性,维护了委托人王X的合法权益。
从王X委托许青山律师上诉到二审判决生效,经过了一定的时间跨度。许青山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执业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郑X、易X支付王X劳务款365500元及利息,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许青山律师帮助王X打破了追款的困局,实现了案件的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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