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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中,股东如何证明实缴出资避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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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077人看过
公司设立专业律师 张远辉主任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696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380252858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14年有余,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专职深耕于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有丰富的公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公司法理论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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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行异议之诉中,股东证明实缴出资困难重重。张远辉律师通过巧妙策略,帮助股东在证据不利情况下扭转局面,其方法值得借鉴。
执行异议之诉中,股东如何证明实缴出资避免担责?

一审判决书里,股东因银行流水打印问题,被法院认定未实缴出资败诉。这位股东便是张远辉律师的委托人。在该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原告作为劳动者,在追讨公司工资执行无果后,起诉股东要求其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张远辉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案件难点。一审时,股东虽提交了306万元转到公司公帐的银行流水,但因打印问题,看起来像308万元,且交易明细无备注内容,再加上工商登记显示认缴,导致败诉。

张远辉律师迅速采取行动。他要求股东打印306万元的单笔转账回执,上面有“实缴投资款”的内容,并与上诉状一并提交。同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在二审开庭前完成验资报告并提交给法院。

在另一个原告起诉的一审案件中,张远辉律师当庭提交转账回执及验资报告。对方要求查询公司公帐明细,法官允许查询转账日期后的一年明细。

在郭X二审案件开庭时,张远辉律师向法官解释,若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出具验资报告。实际上,会计师事务所也查看了公司公帐完整银行流水,确认无抽逃情况。法官不再纠结抽逃出资问题,郭X二审案件改判股东胜诉

后来,李X案件一审也判决股东胜诉,判决书指出抽逃出资证据不足。至此,股东避免了后续可能的诉讼及5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

张远辉律师凭借对公司法领域的深耕,熟悉执行异议之诉的程序规则,在紧张的时限内采取了有效的策略,成功帮助股东证明实缴出资,避免了责任承担。这也彰显了专业化深耕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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