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人张XX是一名经商的小学文化者,户籍在江西省上饶市。他曾有过两次犯罪前科,分别因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刑。2025年,张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羁押。事情要追溯到XXXX年,张XX在柬埔寨赌场做“叠码仔”时与“阿X”相识,“阿X”向他大量借款。2025年,“阿X”称要还钱,提出通过地下钱庄用无卡现金存款的方式转款,张XX未自行接收,而是将转款用于归还其向江西省上饶市XX区XX有限公司的猪肉款,并提供了该公司出纳翁X的个人银行账户。“阿X”先后三次共转入人民币XX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是商水县居民李XX、张XX、胡某某被诈骗的资金。
双方诉求及理由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张XX明知是犯罪所得还予以转移。同时,张XX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他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检察院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张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其辩护人付文杰律师提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张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具有坦白、积极退赃并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的情节。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致。案发后,张XX退赔被害人李XX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还扣押了张XX的OPPO牌黑色直板智能手机一部(未随案移送)。这些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由于张XX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不过,张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而且他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对于辩护人所提与上述量刑情节相符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5年X月X日起至2026年X月X日止。同时,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OPPO牌黑色直板智能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本案由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的付文杰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千万不能随意帮别人转账,尤其是涉及到来源不明的资金。如果有人让你帮忙转款,一定要问清楚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同时,如果不小心卷入类似案件,要及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张XX因为一时的疏忽,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付文杰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让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从轻情节。付文杰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自2021年执业以来,积累了多年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正是因为他在执业过程中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在这起案件中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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