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吕XX在原告李XX提出离婚诉求后,态度强硬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设置诸多障碍。按照常规离婚诉讼程序,这极有可能导致案件陷入漫长的审理过程,让原告李XX陷入身心俱疲的困境。一审中,由于被告的不配合,案件进展缓慢,这使得原告在这场离婚纠纷中处于明显的程序劣势。
顾丽媛律师接手此案后,转换了处理思路。她深知在离婚案件中,调解往往是一种高效且能最大程度减少双方矛盾的方式。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百起,在这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总结出一套针对离婚调解的有效策略,即深入了解双方的核心诉求和痛点,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沟通协商。
庭审中,被告吕XX坚持要求原告承担过高的子女抚养费,并且对原告的探视权设置诸多不合理限制。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子女抚养费的合理金额以及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顾丽媛律师围绕这一焦点,运用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展开了有力的论证。她详细列举了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原告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具体的数据和案例,说明被告要求的抚养费过高且不合理。同时,她强调原告作为母亲,对子女的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顾丽媛律师当庭有条不紊地陈述:“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当地同年龄段孩子的平均生活费用在每月1500元左右,结合原告目前的收入情况,每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已经充分考虑了子女的生活需求。而且,原告对子女的探视是其情感需求和法定权利,合理的探视安排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被告在听到顾丽媛律师的陈述后,一开始还试图反驳,但随着顾丽媛律师进一步用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进行阐述,被告逐渐沉默,最后不得不承认顾丽媛律师观点的合理性。
最终,在顾丽媛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子女随被告吕XX生活,原告李XX每月支付合理的生活费,同时明确了教育费、医疗费的承担方式,并且保障了原告对子女的探视权。20XX年XX月XX日,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虽然案件已经调解结案,但顾丽媛律师也为可能出现的后续问题做好了准备。她告知原告,如果被告在后续不配合原告行使探视权,或者在子女抚养费用等方面出现新的纠纷,原告可以凭借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原告保留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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