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马XX本想对自有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先后支付了订金和预付款,然而事情并未朝着预期发展。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也未达成最终定制合意,马XX因房屋出售提出解除合作并要求退款,却与某智能家居(大连)有限公司就扣除设计费金额产生了严重分歧,无奈之下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马XX陷入了更为复杂的法律纠纷之中。此时,马XX委托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为其代理二审案件。
刘瑶律师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合同纠纷等四大核心领域案件。在承揽合同纠纷领域,她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此次接手马XX的案件,刘瑶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迅速展开了对案件的深入研究。
面对上诉人提出的双方已达成合同合意,马XX系单方违约这一上诉理由,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未成立正式承揽合同。刘瑶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专业知识过硬,她深知合同成立的要件,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有力地反驳了上诉人的观点。
对于上诉人主张公司已完成多版设计,成本超10万元,一审仅酌定扣除2万元过低这一理由,刘瑶律师仔细审查公司提供的证据,发现公司证据多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实际损失。她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保持严谨的办案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正是这种严谨,让她能准确地抓住案件的关键。在面对上诉人主张应赔偿预期利润损失,违约方无权主张利息以及一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已退还4200元未予扣除等理由时,刘瑶律师冷静应对。她指出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未约定设计费标准,预付款并非定金,公司应返还并支付占用利息。刘瑶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梳理复杂合同关系、排查履约风险、破解违约争议,在这个案件中,她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为马XX据理力争。
二审法院最终认可了刘瑶律师的答辩要点,认为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日志、薪资、行业利润等为单方制作,不予采信;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合理;二审查明公司已退还4200元,予以扣减,应返还金额调整为80000元;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自明确要求退款之日起,公司应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最终,二审判决公司返还马XX80000元及相应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刘瑶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帮助马XX维护了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形象。她在执业期间,始终聚焦当事人核心诉求,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精准施策,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未来,刘瑶律师将继续深耕核心业务领域,以更专业的能力、更严谨的态度,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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