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贷款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称协助被告成功放款35万元,要求被告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认为全程协助办理应全额支持。被告王X初始困境于原告主张有合同依据,而自己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原告未实质服务。南京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代理人,提出三项关键抗辩: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未参与核心服务;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庭审中,律师针对原告称全程协助,详细指出其对贷款金额、利率等表述错误。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原告履行有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
第二起公司注销后被追债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某建筑公司诉称2019年实际借款人张X借款50万元,款项转入某塑料公司账户,公司简易注销后,要求股东顾X、杨X出资范围内对剩余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顾X面临一旦败诉背负30万元债务的困境,且原告证据看似充分。南京薛立新律师围绕核心焦点抗辩: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顾X仅为代持股东,未参与经营;原告要求股东担责依据不成立。庭审中,律师对资金流向的精准分析成为关键。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由实际借款人张X承担,顾X、杨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第三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胡X通过案外人杨某账户借给被告曹X20万元,到期曹X不还。曹X庭审中强力抗辩,称借款是向胡X父亲所借,款项来自杨某账户实际由胡X父亲控制,且已还给胡X父亲。胡X面对被告否认借贷关系且主张已还款的困境。南京薛立新律师构建完整证据链:锁定借贷合意,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申请杨某出庭作证;否定“已还给父亲”,指出被告证据不符合形式要求。法院审理后认定胡X是真实出借人,判决曹X归还20万元本金及利息。
从这三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审查对方合同履行情况,找出对方未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的证据;二是精准核查资金流向等关键事实,清晰界定责任;三是构建完整证据链,固定关键证据,否定对方无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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