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作为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有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如今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公诉机关认为王XX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而王XX家属坚信他的情节较轻,不应受到重罚,但他们却不知如何收集有利证据为其辩护,陷入了困境。
2024年7月,王XX家属慕名来到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委托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此案。林岚青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民交叉领域尤其是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每年成功无罪辩护案例十余件。面对这样一起复杂的刑事案件,林岚青深知“精准把握量刑情节”是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他决定先全面了解案件细节,再制定辩护策略。
距离法院一审开庭还剩30天。
第1天,林岚青团队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前往看守所会见王XX,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和他的想法。
第2-5天,团队成员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供的卷宗,对每一份证据进行分析研究,标记出可能对辩护有利的线索。
第6-10天,林岚青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同时向他们阐述王XX可能存在的从轻情节。
第11-15天,团队收集王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他在审讯过程中的笔录等。同时,积极与王XX家属沟通,促使他们尽快完成退赃退赔,并预缴罚金。
第16-20天,林岚青协助王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整理相关材料,准备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
第21-25天,团队再次与办案机关沟通适用速裁程序的事宜,强调这既能提高诉讼效率,又能体现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
第26-29天,林岚青对庭审进行模拟演练,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准备应对方案。
第30天,林岚青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辩护观点,强调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量刑建议适当。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虽然案件已经有了判决结果,但林岚青告知王XX及其家属,如果在服刑过程中符合相关条件,还可以申请减刑等,为当事人保留了进一步争取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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