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大型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刑事案件中,执业24年、成功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的李晖律师深谙此道。他没有等到卷宗到检察院才行动,在批捕前就积极开展工作。接受委托后,李晖律师迅速会见了被告人,凭借丰富的刑事案件经验,他不仅向被告人讲解了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其做出不利供述,还进行了心理疏导,传递家人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的情绪,建立起信任关系。
李晖律师与办案单位进行了多轮沟通。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提出被告人在案件中可能仅起次要作用。检察机关初步答复认为证据显示被告人参与了管理陪侍人员等活动,有批捕必要。李晖律师补充理由,指出自己过往办理类似案件时,会综合考量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他结合被告人的具体工作职责、管理权限、获利情况等事实,说明被告人与场所股东、核心管理人员有明显区别。最终,虽然检察机关未采纳不予批捕的意见,但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阅卷环节是李晖律师展现专业能力的关键一步。执业至今主办或协办逾千件案件的他,深知刑事案件证据核心往往是口供。他仔细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凭借丰富的刑辩经验,他发现了一些笔录中的矛盾和逻辑不通之处,这些成为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的嫌疑时,执业多年且熟悉各类刑事案件证据规则的李晖律师果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庭审中,李晖律师的发问目的明确。他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说出符合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深入分析被告人的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其在场所中的管理权限、获利情况、是否参与核心决策等事实,精准区分其角色定位,成功论证其从犯地位。针对检察机关可能认定的“情节严重”指控,李晖律师梳理被告人参与时间、涉及卖淫人员数量、获利金额等证据,论证其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结合大型共同犯罪案件的特点,他突出被告人的个体从轻、减轻情节,在众多被告人中凸显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特质。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了低于同案主犯及核心管理人员的轻刑判决。李晖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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