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仲裁委员会的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凝重。杨龙律师正站在被申请人一方的辩护席上,面对申请人的激烈主张,他眼神坚定,语气沉稳地阐述着观点。这是一起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申请人以相关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为由,主张工程款“不下浮”,而杨龙律师受被申请人委托,要为其争取合法权益。
杨龙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他深耕刑事案件和建设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杨龙第一时间聚焦案件核心矛盾。他带领团队系统梳理了涉案全部证据,纸张在桌上被翻动时发出沙沙的声响,每一份文件都承载着案件的关键信息。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等,这些看似普通的文件,在杨龙的眼中却如同解开谜团的钥匙。
在仲裁庭审中,杨龙围绕证据及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意见。他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未取消下浮率约定,申请人混淆了“承包方式变更”与“结算标准变更”;进度款支付方式与结算标准属不同法律概念,政府文件中“进度款暂不下浮”不能推导出结算时无需下浮的结论;申请人主张的合同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前21期进度款均按下浮率支付,申请人长期未提出异议,印证双方对下浮结算的共识。他的语速不快,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逻辑紧密咬合,让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了他的专业。
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杨龙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在刑事案件中,杨龙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卢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耐心倾听卢某某的陈述与辩解,详细核实案件关键细节。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时,他逐一对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审慎核查。经深入分析,他发现侦查机关认定卢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存在明显缺陷。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本案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在检察机关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他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保持专业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对卢某某不起诉的决定。
杨龙始终秉持着“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只有以专业的态度和能力去对待,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还是刑事案件的辩护,他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解开一个个法律谜团,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