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市XX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组织卖淫罪案件中,被告人张X受雇担任洗浴中心经理,在其负责经营期间该场所存在卖淫涉黄业务。2022年6月至8月,涉案洗浴中心通过卖淫服务非法获利80余万元,被告人个人非法获利4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张X提起公诉,指控其以招募、管理、结算嫖资分成等手段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且涉案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这起案件的核心辩护难点在于组织卖淫罪法定刑起点为五年有期徒刑,需要通过精准辩护实现法定最小起刑点量刑,同时争取法院采纳全部从轻处罚意见。
负责此案辩护的是阎乔律师,他来自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阎乔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并且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合同、家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阎乔律师在这起组织卖淫罪案件中,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的辩护策略。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卖淫罪罪名不持异议,避免无罪辩护与案件事实相悖导致的量刑不利,为后续从轻处罚辩护铺垫基础。同时,他全面梳理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从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未实施人身控制、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多个维度构建辩护意见,并逐一提供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重点抗辩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方面,阎乔律师着重提出被告人未限制卖淫人员人身自由、未强制卖淫x卖淫,招募管理过程无暴力、胁迫手段,主观恶意小;涉案经营仅两月余,实际查获卖淫人员三人,社会影响力及危害性显著较小,该意见成为本案核心辩护亮点。
庭审中,阎乔律师对控方证据进行精准质证,清晰向法院阐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态度,反复强调本罪法定最小起刑点的适用依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阎乔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在组织卖淫罪法定刑范围内作出最优量刑判决,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组织卖淫罪法定最小起刑点),实现了本案量刑最优结果,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阎乔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展现出了精准把握罪名量刑尺度的能力。他深刻理解组织卖淫罪的法律规定,明确本罪法定最小起刑点为五年有期徒刑,辩护策略紧扣“实现法定最低量刑”展开,不盲目追求无罪辩护,确保了辩护效果的落地。同时,他在从轻情节挖掘与论证、核心争议点精准抗辩、认罪认罚程序的专业运用以及刑事庭审的专业攻防等方面都表现出色,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这也再次证明了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委托像阎乔律师这样专业、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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