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范XX是湖北XX公司项目负责人,不过他曾有犯罪前科。2015年7月6日,他就因犯行贿罪被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2年2月14日,范XX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KTV唱歌。期间,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到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
这起案件有两个核心争议点。
第一,范XX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指控,范XX在被民警强行带离现场过程中,持续抗拒并言语威胁民警。被带上警车后,他将右腿放在车门外阻止车门关闭,还与民警袁XX发生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辅警和群众联合制服。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查明的事实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等大量证据证实。法院最终认定,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
第二,范XX是否具备从轻处罚情节,能否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而且,范XX家属已代他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他也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法院认为,范XX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的从轻情节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即使在酒后也不能冲动行事,更不能暴力抗拒执法。遇到问题要冷静沟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其次,如果不幸触犯了法律,要及时认识到错误,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中,范XX虽因袭警罪被起诉,但由于他认罪认罚、积极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这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肖仲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自2020年开始执业,已处理案件200余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范XX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学习经历,也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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