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电信诈骗案:主犯身份下如何争取最优量刑

电信诈骗案:主犯身份下如何争取最优量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526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曾敏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42020102391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86058156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专业化团队运营、集中本地资源
更多>
导读:范先生作为一起跨区域电信网络诈骗案的主犯,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曾敏杰律师介入后,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辩护策略的精准制定,成功为其争取到低于同案主犯的量刑。
电信诈骗案:主犯身份下如何争取最优量刑

曾敏杰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擅长以刑事案件辩护为核心,兼顾民商事纠纷处置。

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涉案人员多达13人,形成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通过假扮股民引流、利用虚拟货币结算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涉案总金额15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范先生与曹先生系团伙组织者、领导者,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按照全部犯罪金额处罚,且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较为有限,关键缺失的证据于能够证明范先生团伙中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的证据。曾敏杰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资金流水、聊天记录、到案经过及各被告人地位作用。通过对资金流水的分析,确定范先生的获利占比;从聊天记录中寻找范先生决策力和控制力的相关信息;结合到案经过,明确其如实供述的情节。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曾敏杰律师围绕地位作用区分、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展开核心辩护。对于地位作用,律师指出范先生团伙中的决策力、控制力、获利占比均低于曹先生,主犯内部应作罪责区分,予以从轻量刑;对于退赃退赔,强调范先生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对于认罪认罚,说明范先生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

对方可能会质疑范先生作为主犯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曾敏杰律师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进行回应,强调范先生与同案主犯的差异,以及其犯罪中的实际作用。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曾敏杰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范先生构成诈骗罪且系主犯,但综合其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该判决结果相较于同案另一主犯曹先生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刑期降低六个月,实现了主犯身份下的最优量刑结果。

曾敏杰律师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当事人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关证据,包括决策力、控制力、获利占比等;重视退赃退赔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同时关注认罪认罚情节的落实,以此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判决结果。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