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王X是南通市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他与公司一名高管因销售提成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多次协商都没解决。这名高管一气之下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还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私人账户收款记录等材料,举报王X偷逃税款。税务机关立案稽查后发现,该公司在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没有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2024年初,税务机关把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逃税罪对王X刑事立案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王X一方希望能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自己并非主观故意逃税,是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而且愿意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而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为王X的行为已经构成逃税罪,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就是高管提供的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和私人账户收款记录,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了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的情况。而转折点在于王X在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叶伟佳律师介入。叶律师指导王X家属在一周内将400余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全部补缴至税务机关,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方案,承诺规范财务制度。
法院的认定逻辑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王X虽然构成逃税罪,但是案发后他全额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接受了行政处罚,并且他是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所以检察院认为他符合不予起诉的条件。
最终判决结果
检察院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王X于2024年5月获释,公司经营也未受实质性影响。不过,王X及公司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700万元。
这个案子是由上海正策(南通)律师事务所的叶伟佳律师代理的。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税务合规问题。企业经营者要避免公私账混同,涉及劳动争议时要及时化解,防止矛盾升级。如果不幸涉嫌逃税犯罪,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前提。
回顾这个案子,王X本因逃税面临严峻的刑罚,最终却能获得相对不起诉,公司经营也未受太大影响,这多亏了叶伟佳律师的专业辩护。叶伟佳律师执业两年多,在成为律师之前,在某上市集团干了八年,负责企业风控,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正是由于这些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这起逃税案件时,能够迅速梳理案情,找到法律依据,指导王X家属补缴税款,与检察机关有效沟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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