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纷争:诈骗指控风云起
这起合同诈骗罪案件由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在2016-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X与吴某、谢X、陈X(已故)等人,以共同投资举办“中国新歌声”等系列明星演唱会为由,和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
周X被指控的核心事实集中在2017年4月底。当时,他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人民币161万元。之后,经被害人多次催讨,周X陆续归还145万元。除此之外,周X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
辩护交锋:探寻真相明罪责
本所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贾琦律师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对全案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
辩护人认为,在涉案的“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而且在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145万元),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基于这些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法院裁决:刑期降低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认定,被告人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
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十一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由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代理。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他服务于安徽-宿州砀山县,还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及“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等。
法律建议
在涉及合同事务时,大家一定要保持谨慎。对于合同内容要仔细审查,不要轻易相信过于夸大的承诺。如果遇到疑似诈骗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一旦陷入法律纠纷,要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
专业成就:律师风采展光芒
这起复杂的合同诈骗案,最终为被告人周X争取到了显著降低刑期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背后离不开贾琦律师的专业辩护。
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颇高。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才让他在本案中精准地识别出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进行有力辩护。
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他不仅在专业上表现出色,还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至今零投诉,收获数十面锦旗,深受当事人好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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