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的一起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共计140436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数额巨大的诈骗行为量刑较重,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面临着实刑的风险,且证据对被告人不利,如何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成为一大难题。江西锦添律师事务所执业的陈娅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证据、核实细节,明确了核心辩护方向。
陈律师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展开行动。她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沟通协商,协助被告人完成140436元全额退赔事宜,促成两名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庭审中,陈律师熟练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原本可能面临实刑的被告人,陈律师的努力下获得了缓刑的结果,避免了实际羁押。
结合江西萍乡的办案经验,刑事诈骗类案件中,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及时固定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证据,为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要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深入研究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当地的裁判口径,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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