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民商法律领域,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案件不断涌现,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提出了更高要求。汪育倩律师自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中崭露头角,尤其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细分领域表现出色。
在一件标的额5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已故出借人的继承人起诉上诉人还款,一审胜诉后上诉人不服,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提起上诉。汪育倩律师本科毕业于吕梁学院,在大学期间系统学习法学知识,培养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这使她在面对此案时,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针对上诉理由制定答辩策略。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利用大学所学的证据规则知识,确认转账记录与《借据》记载金额吻合,证人证言能还原借款过程,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对于诉讼时效抗辩,她敏锐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依据所学法律规定,认定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有力反驳了上诉人的主张。
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B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为由上诉。汪育倩律师深入研究案涉《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她早期处理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积累的经验发挥了关键作用。她发现以房抵款条款仅笼统约定,未明确具体房源信息、价款确认流程等核心内容,双方也未达成实质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原则,她论证以房抵款约定不具体、不具备实际履行条件,A公司以此主张扣减货款缺乏事实基础。在二审庭审中,她围绕核心争议展开充分抗辩,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有婚内财产侵权纠纷案件,委托人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擅自向婚外第三人李女士赠与大额款项,委托汪育倩律师维权。律师迅速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核对转账金额时,她凭借在民商案件中养成的严谨细致态度,发现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精准锁定实际转账总额。庭审中,面对被告李女士的抗辩,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规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发表重点辩论意见,有力反驳被告观点。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为张女士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汪育倩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展现出的精准证据梳理能力、对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以及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为处理同类民商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在复杂多变的民商法律实务中,她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犹如一把利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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