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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中检察院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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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605人看过
导读: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后,符合情形会立案。一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等法定再审情形;二是有证据证明调解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判人员在审理时有贪污受贿等枉法裁判行为。检察院会全面审查受理案件,符合标准则立案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决定是否抗诉。
民事抗诉中检察院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民事抗诉中检察院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后,符合以下情形会立案

一是符合受理条件,且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法定再审情形。

二是有证据证明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检察院会对受理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符合上述标准的,予以立案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决定是否提出抗诉。

二、民事抗诉中检察院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检察院对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未向人民法申请再审或申请再审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但已超过三个月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且无正当理由除外;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除外;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申请监督超过二年;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回转、执行担保、先予执行等四类情形之外的单纯不服执行行为等。

三、民事抗诉检察院不予立案有啥法律规定?

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检察院对当事人申请的民事抗诉不予立案有相关规定。若申请监督的材料不齐备,检察院会要求补齐,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未补齐视为撤回申请;若不属于检察院受理范围,如判决、裁定、调解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等,不予受理立案;当事人未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请再审超过法定期间,也不符合受理条件;还有当事人对法院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监督申请,存在法院根据检察院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情形,检察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查看不予立案通知明确具体理由。

在了解民事抗诉中检察院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需知晓。比如检察院立案后审查的期限大概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另外,若当事人对检察院的不立案决定不服,又该如何救济,当事人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复议等。民事抗诉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细节,若你在民事抗诉过程中,对检察院立案后的审查流程、不立案救济途径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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