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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前情侣关系”壁垒,强奸罪案成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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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237人看过
强奸辩护专业律师 明月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3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50420131123051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0476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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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强奸罪控告案中,警方因“前情侣关系”及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律师主动剥离“前情侣关系”干扰,锁定“醉酒无意识”状态,构建多层论证,并坚持复议程序,最终促使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立案侦查。
打破“前情侣关系”壁垒,强奸罪案成功立案

在一起强奸罪控告案中,被害人Q报警后,警方却以二人曾是情侣且Q无法证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为由,两次不予立案。然而,被告代理律师明月却打破常规,成功让这起案件立案侦查

这起案件中,Q与N原系恋人关系,分手一个月后聚餐,Q醉酒留宿店内,次日怀疑遭N性侵。首次报警被劝返,二次报警后警方仍口头表示不予立案。2025年10月19日,明月律师介入,提交《刑事控告书》,但10月21日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公安机关初期不予立案,是受“熟人强奸”尤其是“前情侣纠纷”固有观念影响。要破这个“前情侣关系”壁垒,需要将关系状态证据化和主观意愿客观化。明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2019年起侧重于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能够敏锐地找到破题点。她通过8月19日明确的微信分手对话、N将婚房挂网出租的行为,证明案发时双方情侣关系已终结,仅为普通朋友关系,否定了可基于亲密关系推定“默示同意”的基础。同时,店内监控录下的Q在醉酒状态下的言语,直接击碎了“自愿”或“默许”的想象。

本案定性的关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其他手段”。明月围绕“醉酒”状态构建多层论证。监控视频中Q的表现及自述饮酒事实,证明其达到重度醉酒、丧失认知与反抗能力的状态,法律推定其不具有性同意能力。N作为共同饮酒者,对Q的醉酒状态明知,其在Q无意识时实施性行为,符合“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主观要件。此外,明月还引入医院医嘱这一辅助证据,从医学角度表明Q客观上不具备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条件,佐证了发生性关系违背其真实意愿。

在程序策略选择上,明月坚持“逐级推进、不弃程序”的原则。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她没有按办案警官建议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而是启动复议程序。这一决策的依据在于,她所处的赤峰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使其对法定程序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通过复议、复核再到检察监督,能为案件争取三次独立的审查机会。复议不仅利用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高效直接,还能在复议决定中固化公安机关的认定理由,为后续程序提供核心依据。明月在草拟复议申请时,按照“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两大部分展开,结合证据进行论证。同时,她在描述案件事实时,突出此前办案民警将Q劝返违反“三个当场制度”,最终促使复议机关撤销原裁定。

2025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正式对N某某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虽然案件成功立案,但后续的侦查、审判等环节仍充满挑战,被害人Q也需要在漫长的法律程序中等待正义的到来,而这起案件也为类似的刑事控告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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