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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撤销纠纷,法院判决撤销原撤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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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265人看过
工商税务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任
律所: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610934400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7792948519
案例展示: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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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殡葬服务公司2023年3月申请减资、股东及监事变更登记获核准,后第三人刘X称不知情且签名非本人所签,被告8月撤销该变更登记。公司不服起诉,经庭审各方举证质证,法院判决撤销被告的撤销决定,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殡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撤销纠纷,法院判决撤销原撤销决定

当某殡葬服务公司收到被告西安市某区XXXXXX作出的撤销变更登记决定时,公司陷入了困境。公司法代表人姚X看着手中的决定,满心焦虑,他深知这一决定若不撤销,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将受到极大影响,却不知该从何处着手维权。此时,公司找到了李超律师。李超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关键在于判断被告作出撤销决定是否合理合法,他的维权策略也由此展开。

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指导原告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2023年,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后依法追加刘X、姚X、姚X瑶为第三人,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李超律师指导原告提交了撤销决定、变更登记材料样本等证据。李超律师主张被告认定原告提交虚假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决定应予撤销。

被告则提交了职权、事实程序及法律依据相关证据,辩称其具有法定职权,作出撤销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第三人刘X提交了股东会决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述称原告伪造其签名,以虚假材料获取登记,被告撤销决定合法,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李超律师在执业多年的过程中,处理过众多行政诉讼案件,对于此类工商登记撤销纠纷有丰富的经验。当面对被告声称具有法定职权且程序合法的情况时,李超律师凭借过往经验,仔细审查被告的证据和程序。他发现被告作出撤销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情形。被告未查清协助调查函的签收状态,未与相关人员进一步沟通,在无笔迹鉴定结论的情况下,仅依据单方陈述即认定原告提交虚假材料,且未全面客观听取原告陈述意见,不符合审慎原则和依法行政的程序性规定。

在质证环节,李超律师针对被告和第三人的证据,一一进行反驳和质疑。他指出企业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性和稳定性,被告若认定原告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非直接撤销工商登记。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李超律师的观点。

法院判决撤销被告西安市某区XXXXXX于2023年8月2日作出的撤销原告某殡葬服务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这一结果让原告某殡葬服务公司松了一口气,李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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