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再涉新罪,想要再次获得缓刑可谓难上加难。但刘磊律师却在这样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20XX年X月,张X被兰州某公安分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当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张X委托了刘磊律师及其同事。刘磊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从业以来为多家国企、中小型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起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
接案后,刘磊律师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并与张X进行了深入沟通。经过仔细分析,刘磊律师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案件的难点却十分突出。张X曾因网络犯罪被判处缓刑,而本案案发时其仍处于缓刑考验期。在与检察院沟通张X量刑时,承办检察官始终不同意对张X再次适用缓刑。这无疑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然而,刘磊律师并没有退缩。案件进入法院后,他和同事积极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刘磊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深知法律依据和裁判案例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他向承办法官提供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1998)高检研发第16号规定,以及相关的裁判案例。
在与承办法官的沟通中,刘磊律师详细阐述了张X符合再次适用缓刑的条件。他从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让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到张X的具体情况。最终,经过刘磊律师的努力,法院作出了判决,张X本罪与前罪被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刘磊律师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通过有效的沟通和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刘磊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他的执业理念,诚诚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办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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