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某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历经多层分包、转包。总包单位将土石方、边坡支护工程分包给甲建设公司,甲建设公司又把劳务分包给贵某建公司。自然人王XX受他人指示,以甲建设公司名义与两名自然人原告签订《边坡支护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原告以未足额收到工程款、质保金未返还为由,将王X、瓮安XX等七名主体一并诉至法院。王X、瓮安XX委托了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简崇亚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证据梳理,明确主体关系
简崇亚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超百余件。接到委托后,她带领团队仔细查阅了大量案卷。律师们逐页审查合同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条款和签字细节。他们详细梳理合同签署背景,发现王X、瓮安XX并非案涉工程分包方,王XX系受他人委托代签合同,瓮安XX仅为配合走账,未实际参与施工管理。通过对资金流向的核查,律师们获取了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紧扣法律,提出有力抗辩
在明确主体关系后,简崇亚律师团队围绕法律规定展开深入分析。他们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案涉合同相对方为贵阔建公司与原告,王X、瓮安XX并非责任主体。同时,律师们还关注到付款条件和结算金额问题。他们仔细研究结算文件,发现案涉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文件明确剩余款项待甲方验收后支付,原告诉请无依据。而且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比例结算,亦未扣除税费、管理费等,诉请金额不实。
法院裁判,实现完全免责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多次分包、转包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王X、瓮安XX并非责任主体,工程款及质保金由贵阔建公司独立承担,驳回原告对王X、瓮安XX的全部诉讼请求。简崇亚律师团队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成功为当事人实现了完全免责,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也为同类复杂分包纠纷提供了高效的抗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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