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江苏劳动工伤纠纷:执业多年律师凭借证据链成功改判案件

江苏劳动工伤纠纷:执业多年律师凭借证据链成功改判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03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案例展示:19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在芜湖一起工伤案件中,面对双方工资标准争议及一审判决,系统梳理证据形成证据链,最终助力当事人成功改判,增加赔偿3万余元。

在江苏地区的劳动工伤纠纷案件中,有一起备受关注的芜湖工伤案件。上诉人(原审原告)陈XX入职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任电焊工,工作中左手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因被告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陈XX提起诉讼,请求按日薪350元标准计算相关费用,被告则主张按合同约定的3832元标准计算,一审法院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认定月工资6303.75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陈步青律师受陈XX委托代理此案。

陈步青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起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法律事务,尤其在劳动工伤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推翻一审法院以“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为依据的工资标准认定,证明当事人主张的日薪350元才是真实的工资水平,这关系到多项赔偿的计算基数,差额高达数万元。

为了解决这一核心问题,陈步青律师深知关键在于用证据“复活”真实的工资约定。他仔细系统地梳理了当事人在一审中提交的零散证据,并将其串联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首先是招聘广告显示电焊工年薪8万元保底,与本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标准基本相符;接着领款凭证照片复印件虽非原件,但四张凭证用途栏均明确载明为“预支工资”;还有微信转账记录显示的两笔加班费;而最关键的是当事人与公司财务人员的沟通录音。

二审庭审中,陈步青律师重点运用了这份沟通录音证据。录音中,公司财务人员明确核算出“75.5个工,350一天,一起是26,425元,你已经支了12,995元(未含两笔加班费),要压一个月工资在这里”。陈步青律师指出,这段录音是公司财务人员在正常业务沟通中的自认,直接证明了双方约定的日薪标准就是350元,且公司已经按此标准核算了应付工资总额。同时,陈步青律师进一步论证,虽然招聘广告、领款凭证系照片复印件,但从举证能力来看,劳动者无法获得上述复印件的原件,且这些证据内容与转款记录、沟通录音等相互印证,招聘广告所载的电焊工工资亦与本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标准基本相符,应当予以采信。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认定,根据沟通录音内容,公司财务人员明确陈XX受伤前的应付工资数为26,425元,该核算过程显示其月工资标准远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3832元。结合招聘广告、领款凭证、转款记录等证据,酌定陈XX月工资标准为7612.50元(350元×21.75天)。据此,二审法院作出改判:撤销一审判决相关部分,判令被告支付工资差额10,902.5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287.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2,837.50元等各项费用合计158,919.50元,比一审判决增加了3万余元。本案的成功改判,充分体现了陈步青律师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本人工资”规定的准确适用,以及对证据规则的灵活运用。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