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爷不甘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于是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魏律师从2010年就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
在一审中,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坚称冯大爷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魏律师仔细研究后指出,保险公司根本没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大爷投保时都61岁了,高血压在这个年龄段是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可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时,魏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虽然双方都没提交新证据,但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清晰的思辨能力,让二审法院看到了案件的关键所在。
二审法院最终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大爷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也无法确认为冯大爷本人操作。冯大爷投保时属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冯大爷存在带病投保恶意。所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应承担保险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向冯大爷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还有一个建设工程纠纷的案子。xx公司和XXX司签订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却没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称合同是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的,合同无效,xx公司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则认为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得依约付款。
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相关协议和结算单,XXX司也拿出《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要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从这两个案子能看出,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关键时候专业律师能帮大忙。魏宪合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给大家提几点实用建议:
第一,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遇到纠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这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重要。
第三,选择专业靠谱的律师,他们能帮你理清思路,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只要我们积极应对,依靠法律武器,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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