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未按《还款计划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面临着追讨大额欠款及实现抵押权的难题。2024年开始执业的田小馨律师参与到这个案件的全程法律服务中,凭借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抓住了证据梳理这一关键机会。
田小馨律师接案后,与团队的第一个关键动作就是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田小馨自2024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方面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知证据对于仲裁案件的重要性,于是对《还款计划书》、转账记录、不动产登记证明、保证条款等关键证据进行了系统整理与论证。
在拟定仲裁请求阶段,田小馨律师精准明确了欠款本金、违约金、滞纳金、抵押权实现、连带责任等核心主张。2024年10月15日,田小馨律师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偿还欠款并实现抵押权等。10月20日,仲裁庭受理案件并安排了开庭时间。
庭审中,被申请人提出了一系列抗辩意见。11月5日的庭审调查环节,被申请人称抵押效力存在问题,保证责任不明确。田小馨律师随即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和保证的相关法条,指出不动产登记证明足以证明抵押效力,保证条款也明确了保证人的连带责任。11月10日的辩论环节,被申请人又提出违约金和滞纳金过高。田小馨律师补充理由,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说明违约金和滞纳金是在合理范围内,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最终仲裁庭全面支持了申请人的核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偿还欠款174万元,支付合法滞纳金与违约金;确认申请人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5%。田小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申请人全面实现了债权及担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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