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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与房产交易纠纷,律师助力维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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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1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昆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520181002201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750911223
案例展示:27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陈昆伟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诉讼方面,曾成功办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离婚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及刑事案件等等;在非诉讼方面,擅长于公司合同的拟定、修改等。陈昆伟律师坚持以诚待人,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当事人创造价值。相信,陈昆伟律师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的法律服务、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定值得您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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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黄先生拿着那张有些破旧的借条,满脸忧虑。他怎么也没想到,借出去的钱,对方一拖就是快十年。而另一边,林先生夫妇正为房产可能被撤销过户急得团团转,他们没想到买个房也会卷入一场法律纠纷。

先说黄先生的事儿。2014年4月,陈先生因资金困难向黄先生借了8万元,还当场写了《借条》,两人口头约定月利率2%,但借条上没写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后,黄先生多次催讨,陈先生却总是拖着不还。这一拖,就拖了快十年。黄先生实在没办法,找到了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陈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经办了超百余件案子,在民间借贷等领域经验丰富。

黄先生委托陈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陈先生偿还8万元借款,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还要陈先生承担诉讼费用。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陈昆伟律师作为黄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可被告陈先生却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没提交答辩意见和证据。庭审中,陈律师拿出《借条》和原被告身份信息等证据,把借款事实梳理得清清楚楚,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充分说明了黄先生诉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再说林先生夫妇的情况。2016年到2018年,陈女士为他人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后来债务人没履约,贷款公司申请仲裁,2021年仲裁裁决陈女士要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陈女士和她丈夫黄先生把名下厦门的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了林先生夫妇。贷款公司就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把他们告上了法院。

林先生夫妇也委托了陈昆伟律师应诉。庭审中,贷款公司说房产以100万元低价转让,是恶意避债;陈女士夫妇则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是223万元,还说贷款公司的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代理意见,指出房产交易真实合法,林先生夫妇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了全款,有《房产买卖协议》、转账凭证、中介费收据等证据;备案合同的100万元是为过户申报用的,不是实际交易价;林先生夫妇购房时对陈女士夫妇的债务不知情,是善意受让;贷款公司没证据证明在起诉前一年知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

最后,两个案子都有了结果。在黄先生与陈先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查明陈先生向黄先生借款8万元事实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陈先生经合法传唤不到庭,视为对证据和事实无异议。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陈先生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8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若未按期履行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陈先生负担。

在林先生夫妇与贷款公司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法院查明房产交易有两份合同,实际成交价是223万元,林先生夫妇已支付全款和中介费。贷款公司没申请房产市价评估,且自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法院采纳陈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贷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贷款公司承担。

从这两个案子能看出,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找专业律师很重要。这里给大家几点建议:

第一,借贷时一定要写好借条,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关键信息,保留好相关证据。

第二,进行房产等重大交易时,要确保交易真实合法,保留好交易凭证,避免卷入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和解决问题。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但只要我们有法律意识,遇到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陈昆伟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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