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的一个凌晨,本应是人们进入梦乡的时刻,甲某、乙某、丙某三人却因为一场冲突陷入了麻烦之中。他们和朋友在某酒馆饮酒时,因为搭讪纠纷与邻桌的三名被害人发生了口角,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冲突导致两名被害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公共场所秩序。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案发后,三人虽然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也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但公诉机关还是建议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此时,三人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听说杨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了他身上。
杨子兴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全面的工作。他深知这起案件的辩护难度不小。一方面,致二人轻伤二级属于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区间,量刑起点较高;另一方面,这是一起共同犯罪,多人参与殴打,行为与后果关联紧密,区分责任难度较大,而且三人此前还有行政处罚记录,容易被认定人身危险性较高,缓刑适用存在阻力。
不过,杨律师并没有退缩。他先是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对指控的事实与罪名表示认可,放弃了无罪抗辩,把重点放在了挖掘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上。他发现三人系电话通知到案且如实供述,符合自首法定条件,于是当庭完整呈现自首证据链,请求法院依法认定。同时,他指导家属与被害人反复沟通,最终全额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书面谅解,被害人也明确同意适用缓刑。
在法庭上,杨律师还论证了三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这起案件是酒后偶发琐事引发的,没有预谋、没有持械,也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其中一人是初犯、偶犯,另外两人此前也只是行政违法,本次犯罪主观恶性有限,再犯风险低。而且三人都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真诚悔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条件。此外,经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三人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满足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社区评估等情节,判决甲某、乙某、丙某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遇到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首先,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供述事实,争取自首情节。其次,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能大大增加缓刑的可能性。最后,要认识到酒后冲动的严重后果,在公共场所遇到矛盾要冷静沟通、理性处理。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即使面临看似严峻的局面,只要有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争取从宽情节,还是有可能获得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相信在杨子兴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的努力下,会有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本文案例由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杨子兴律师提供素材,这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律师,总是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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