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的一起网络淫秽表演案中,委托人搭建私密视频聊天平台,招募、管理女主播组织淫秽表演,以用户充值、刷取虚拟礼物提成方式获利,涉案平台营业金额175万余元,委托人获利14万余元,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面临较重刑事处罚。而负责此案辩护的是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李鹤律师。
李鹤律师执业至今已有一定的执业年限,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接到这起网络淫秽表演案委托后,李鹤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全面审阅本案全部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平台后台数据、支付流水、充值记录、主播管理记录、聊天记录、电子数据及同案犯供述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细致研究,李鹤律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获利构成及量刑情节。
面对当事人主犯身份这一不利情形,李鹤律师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将辩护重点放在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上。他固定了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提前预缴罚金等从宽情节。在此基础上,李鹤律师形成了系统、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
在法庭上,李鹤律师当庭发表完整辩护观点,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求法院充分考量当事人悔罪表现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李鹤律师的这些努力,不仅是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其执业理念“勤勉、专业、尽职、高效,以客户合法权益为核心,坚守法律底线,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案件结果”的体现。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李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同地区同类案件其他嫌疑人被认定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上刑期的情况下,李鹤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年刑期。李鹤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针对主犯身份充分挖掘从宽情节,在重罪定性下实现有效轻判,精准平衡罪责刑关系,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案件高效公正处理,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这起案件也充分展现了李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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