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GX和被告SX于XXXX年X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SX某。然而,婚后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让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XX年X月被告刑满释放,可仅过半年就无故离家失联,对家庭和子女不管不顾,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摆脱这段破裂的婚姻,保障子女权益,GX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GX的诉求是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教育费与医疗费各半分担。理由是被告多次犯罪、长期服刑,刑满释放后又失联,对家庭和子女未尽任何照顾义务,夫妻感情已破裂。而被告SX无正当理由缺席审理,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未提出自己的理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范欣璐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了关键证据。包括结婚证,证实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婚生子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孩子的身份;被告两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清晰显示被告的犯罪履历。这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佐证了被告犯罪、长期脱离家庭及失联的事实。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多次刑事犯罪、长期服刑及失联的行为,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被告的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和好可能,所以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原告多年独立抚养子女,从子女身心健康及生活稳定性出发,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更为合理和必要。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需求和实际生活成本,法院将抚养费标准提高至XXXX元。
最终判决结果
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GX与被告SX离婚;婚生子SX某由原告GX直接抚养,被告SX自XXXX年X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XXXX元(含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至婚生子独立生活时止;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承担。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的范欣璐律师代理。范欣璐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多年来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她的核心业务聚焦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离婚纠纷案件为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她还担任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曾获得不少荣誉。
法律建议
在婚姻生活中,如果遭遇对方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刑事判决书等。一旦婚姻出现问题需要离婚,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同时,在抚养子女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抚养开支凭证等,以便在争取抚养权和抚养费时作为有力支撑。
范欣璐律师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面对被告失联、缺席庭审的复杂情况,她提前做好证据固定与程序应对,确保庭审顺利推进。通过扎实构建胜诉证据链,让法院充分认可离婚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她还全力守护当事人核心权益,不仅成功为当事人解除破裂婚姻,还争取到了抚养权及高于原主张的抚养费标准。范欣璐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精准的办案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彰显了婚姻家事律师的责任担当,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她会继续以专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更多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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