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领域,工伤认定纠纷并不少见。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实力。此次,她就成功处理了一起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认定维权案件。
一审困境
2023年X月X日,李XX开始在建筑公司承建的西藏康马县项目从事平地机驾驶工作。XX月X日加油时摔伤,1X月X日就医诊断为左侧多根肋骨骨折。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建筑公司不服起诉。一审法院认为市人社局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仅为李XX自述及同事传来证言,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和现场记录,判决撤销工伤认定。李XX陷入了维权困境,焦虑不已,随后委托卓玛律师提起上诉。
证据补强与关键发现
卓玛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证据。她提交通话录音和证人证言,在查看这些材料时,发现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杨XX的一审证言存在矛盾之处。经过分析,卓玛律师认为其客观性存疑。同时,通话录音清晰显示建筑公司知晓并认可工伤事实。这一关键细节形成了有力的证据补充,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法律适用与事实论证
卓玛律师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指出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而建筑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XX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结合医学常识,内伤初期症状不明显,务工人员因工作忙碌等实际情况延后就医是合理的。并且仲裁裁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合法。
二审胜利
卓玛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严谨的逻辑推导,说服了二审法院。建筑公司面对这些证据,无言以对。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认为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筑公司未完成举证义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李XX从最初的焦虑不安,到对卓玛律师充满信任,最终迎来了维权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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