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上诉人陈XX与被上诉人王XX就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产生争议。陈XX主张王XX应支付包括未结算项目利润在内的款项,一审判决王XX支付部分款项,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此时,福建厦门李冰冰律师介入此案。
聚焦已结算项目证据
李冰冰律师深知已结算项目利润是关键。他仔细查阅一审卷宗,发现王XX在多次沟通中明确认可509400元这一金额。同时,《竞业协议》《离职员工一次性补偿书》草案虽未签署,但其中载明的相同金额可作为有力佐证。李律师反复研究这些文件,确认其法律效力,为守住这部分核心利益奠定基础。
应对未结算项目举证难题
对于未结算项目利润,陈XX提供的录音证据存在多处空白、间断,公司项目台账无原件,收支明细也无法证明净利润金额。李律师没有放弃,他深入分析每一份证据,试图找到突破口。他详细审查项目台账和收支明细,虽然最终因证据瑕疵未能得到法院支持,但他仍提交了这些证据,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救济途径。
反驳对方上诉理由
王XX上诉主张双方不存在合作关系、利润分配违反公司法规定。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清晰区分了个人承诺与公司利润分配的法律关系。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强调王XX系以个人名义承诺付款,属于个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违反公司法。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观点,驳回了王XX的上诉请求。李冰冰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百余件。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守住了已结算项目的核心利益,有效应对了对方的上诉,展现了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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