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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证据博弈:如何守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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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1 · 13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1020241176440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889930567
案例展示: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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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韩女士拿着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满心以为能顺利离婚并争取到应有的权益,然而被告对债务的异议让案件陷入僵局。

刘航律师,在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自执业以来,已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超800件。此次韩女士离婚纠纷案,便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这起案件中,原告韩女士与被告刘先生因感情破裂,韩女士提起离婚诉讼,争议焦点集中在子女抚养费数额和共同债务分担上。韩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双方分居的相关材料以及房产证明等,但缺乏关于被告收入情况和债务实际用途的关键证据。

刘航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被告的银行流水,以确定被告的实际收入,为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提供依据。同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借款记录、转账凭证进行梳理,固定每一笔债务的流向和用途,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主张已给付原告20万余元,不愿分担债务。刘航律师针对这一质证理由,出示银行流水和债务用途证据,说明被告支付的款项与债务无关,且部分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抚养费,律师依据被告的收入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提出合理的数额。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婚生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韩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债务10万余元,原、被告各承担5万余元,刘先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韩女士。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刘先生负担。

刘航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当事人的收入情况、债务用途和资金流向。通过申请调查令、梳理证据等方式,补强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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