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明确劳务关系以及责任承担主体是关键程序要点。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何确定赔偿金额是争议焦点。2022年开始执业的马明艳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领域的执业经验,紧紧抓住确定劳务关系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这一关键机会,为原告维权。
2023年9月11日,马明艳律师接受原告贾X委托后,立即展开行动。2022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的马明艳,有着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她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梳理事件经过。她发现原告贾X通过被告张组织在被告XX公司位于泽库县的工地提供劳务,工作时从高处坠落受伤这一关键事实。
马明艳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8617.98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马明艳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法律规定,阐述原告作为雇员在为被告XX公司完成铁塔安装劳务工作中受伤,被告XX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XX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马明艳律师坚持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贾X医疗费45550.29元,伙食补助费390元,误工费13000元,护理费2000元,营养费780元,合计61720.29元;驳回原告贾X要求被告钟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马明艳律师成功为原告贾X维护了合法权益,让原告在受伤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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